淄博四中校长接待日工作制度

  为进一步畅通学生、家长、教职工及社会对学校的诉求表达渠道,接受社会监督,办政府放心、人民满意的“家门口好学校”,特建立本制度。

  一、接待日方式

  1.当面交流。

  校外人士与校长(或相关领导)当面交流,可提前与办公室预约,预约电话:5171271。预约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1:00。

  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可直接与校长(或相关领导)在办公室当面交流,也可提前与学校办公室、教务处、政教处、级部联系,由其代为预约。

  接待时间:

  校外人士:每周一上午8:00-11:00(如因热线繁忙出现占线,请耐心等待)。

  学生:每周一上午9:40-10:10、下午18:00-18:30。

  2.邮箱。

  学校办公室:zibo533@126.com

  学校纪委:ziboszjw@163.com

  3.信件。来信可寄“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540号淄博四中办公室(收)”,邮编255100

  4.意见箱。设置在校本部校门口传达室、办公楼一楼门厅和南校区校门口传达室、办公楼一楼门厅。

  二、接访事项办理程序

  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热线的接听、接访登记和预约事宜。坚持“谁接访、谁负责”的办理原则,各处室(级部)接访人第一时间转交处室(级部)负责人,处室(级部)全面做好接访登记、转办和回复工作。

  1.登记。办公室(或处室、级部)接到相关诉求后,填写《校长接待日记录》,并及时送交校长(分管校长)批示。校长接待日当面交流的相关诉求,由记录人现场记录并填写《校长接待日记录》,并送交校长(分管校长)批示。

  2.移送。转办件经校长(分管校长)批示后由办公室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  3.反馈。各处室(级部)接访人将处理意见及时告知诉求人;或通过网络直接回复,诉求人对答复进行评价。

  4.存档。调查处理结束后,将有关资料交办公室存档。

  三、诉求原则

  1.诉求人反映的内容要客观、真实,简明扼要。

  2.如需反馈,诉求人应告知联系电话或写清联系地址(对匿名诉求或诉求人明确表示相关诉求、个人信息不予公开的,严密保护个人隐私)。

  附:其他诉求表达渠道

  学校办公室:5171271

  教务处:5165778

  政教处:5174805

  总务处:5187440

  安全办公室:5151042

  高一级部:5131510

  高二级部:5174807

  高三级部:513057

  初中部:5030516

  新疆部:5131526

  纪 委:5138877

 

 2023年4月18日

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版权所有 地址:淄川区淄城路540号 电话:0533-5171271 承建:山东大鲁网络有限公司